5月18日,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沈国军、沈君升、沈莹乐、浙江国俊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简称“警示函”)。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经查,沈国军、沈君升、沈莹乐、浙江国俊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截至2020年2月25日,上述各方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海新世界已发行股份的4.9597%。
于2020年2月26日,沈国军、沈君升、沈莹乐、浙江国俊有限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增持上海新世界股份74.58万股。截至2020年2月28日,上述各方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对新世界的持股比例达到5.0777%。
证监会表示,上述一致行动人于2020年2月28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2月29日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修正。但在增持新世界股份累计比例达到其已发行股份的5%时,没有在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前停止买入上市公司股份。
对此,证监会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沈国军、沈君升、沈莹乐、浙江国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另于近日,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还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沈国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昝圣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据此,导致了上海新世界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根据沈国军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确认,其存在对公司控制权的谋求意图。
此前资料显示,截至上述协议签署日,股东沈国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沈军燕、沈君升、鲁胜、沈莹乐、浙江国俊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新世界55,039,15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8.5085%。
而股东综艺控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股东昝圣达为综艺控股的控股股东,综艺控股与昝圣达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新世界108,124,93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6.7150%。
根据相关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因此,相关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一致行动人沈国军、沈军燕、沈君升、鲁胜、沈莹乐、浙江国俊有限公司、昝圣达、综艺控股在新世界的持股比例合计达到25.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