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都可以注册了,内资转外资当然是行得通的。而且,现在适逢中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引进内资原本就是政府一大册略,如今。外资企业“两免三补”政策,外企基本享受着“准国民”待遇。国内本土优秀的企业吸引国外投资对国内建设来说是好事,而且,中国的市场蛋糕那么大,很多外资都希望能来中国投资,分一杯羹。
那么,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需要什么条件呢?
一、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的条件
1、外方的出资额不应该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
2、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方出资人。转型后,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自然人时,其在原内资企业的出资应当达到一年以上。通俗点说,就是原内资企业至少已经经营一年以上,中方出资人才可能在愿内资企业出资在一年以上。
3、企业经营项目符合我国外商准入领域的相关规定。特殊项目,需要获得省级机关批准。
二、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的程序
1、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应当取得审批机关批准,持《批准证书》和批文,向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原登记机关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和企业档案转交外资企业登记机构。
3、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清人应当持原登记机关出具的材料,到外资企业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构受理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核驳的决定。
对核准的企业,按变更登记程序办理,核发相应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向内资企业登记机构回转《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回执》,并将变更登记资料与原企业登记档案一并归档;对核驳的,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回执》及原企业登记档案退回内资企业登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