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什么是“持股平台”?
解答:企业家通常说的“有限合伙”是一个持股平台。持股平台是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创始人进行股权融资,较常使用的一种持股模式。具体而言,是在公司之外以被激励对象或者投资人作为主要的成员,来搭建一个直接持有创业实体公司股权的平台。被激励对象或者投资人通过搭建的平台来间接持有创业实体公司股权。
持股平台常见的组织形式有: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人数不多的企业也会选择股权代持。
问题二:什么是“有限合伙”?GP由谁来做?GP和LP的股权占比如何确定?
解答: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 GP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LP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GP执行合伙事务,并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因此,无论是股权激励或者融资安排,都会设定创始人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GP ,以保障创始人的控制权。LP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不参与合伙企业除《合伙企业法》第68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以外的实际经营和决策。
至于有限合伙中,GP和LP的股权占比如何确定,可以根据搭建平台的目的进行设置。如果有限合伙是为了做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那么GP可以只占很小的比例,甚至约定不参与分红,只要确保创始人GP的身份即可。
问题三:创始人担任“有限合伙”的GP,如何隔离无限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解答:GP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对创始人来说风险过大。为了隔离风险,可以单独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作为GP,创始人一人持股或控股这个壳公司。
这样D公司作为有限合伙的GP,只需要在有限范围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公司好似创始人K先生的一道防火墙,隔离了K先生对有限合伙的无限连带责任。
当然,D有限责任公司作为GP时,基于分红或者代持的考虑,也可以同时安排K先生为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