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下午1点半,昆明。80岁的单大爹拿着刚刚补办的结婚证,颤巍巍地坐在了官渡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的椅子上。45年前,他的结婚证在一场大火中被烧毁。78岁的老伴符大妈知道,就在今天,他们刚刚补办的结婚证上,将会盖上一个蓝框框,上面写着: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昆明市官渡区婚姻登记处。”这张新的结婚证,他们是为了离婚才补办的。(5月21日《春城晚报》)
犹记得,在某年的春晚上,黄宏与人搭档演了一个小品,其大意是为了分到单位的住房,夫妻俩假离婚。然而,各种巧合,几至要僵到真离婚的地步。小品意在劝诫人们,莫为贪图利益,做弄虚作假之事。
为了利益,就去弄虚作假,如此行为,确实有欠道德。但是,反过来考虑,这里面有没有政策的问题呢?显然也值得反思。房子确实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尤其在今天的一线城市,有的人奋斗一辈子,也未发能够买得起一套房子。如此巨大诱惑之下,难保人的私欲不会膨胀和泛滥。莫说假离婚,即便真离婚,恐怕也会
成为一些人的选择。单纯的道德指责,在这些时候,往往就会显得无力。反倒是制度,更值得检讨。总设计师邓小平说,好的制度能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能使好人
变坏。如果单位分房时,不仅考虑职工的婚姻状况,也考虑职工的人均居住面积,综合平衡,这样假离婚的事儿,还会发生吗?
发生在昆明的这一幕,也是如此。报道说,官渡区秧草凹村的村民,许多年龄大至八九十岁、小到二三十岁的夫妻,像赶集般地聚拢在这里离婚,或者正在准备离婚。原因很简单,村子面临拆迁,村民们为了争取“按户补偿”,就选择了这样的方式。
指责村民们道德水准低,同样意义不大。看看他们的衣着,就可知他们的收入状况。在“按户补偿”的政策之下,一个蓝章,就可得到两倍的收入。如此大的差距,莫说是假离婚,如果一家连幼小的孩子都可以独立立户,恐怕就不是家庭的一分为二了,四分五裂也未尝不可。所以,与其指责村民,倒不如反思补偿政
策,这样的补偿标准,究竟合理吗?更进一步来说,是不是这样的补偿,在逼着村民的“思变”呢?
拆迁如何补偿,并非没有方法。比如原有房屋居住面积的考量,比如家庭的人口状况,再加上婚姻状况,把这些因素,制定合适的比例,都加以了综合考虑,还会出现如此离婚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