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注册的法人
1、新用户申请
《上海市一证通用法人数字证书申请表》,填写表格后打印并携带以下材料到公安局指定地点刻章。
材料:1、填写好了的《上海市一证通用法人数字证书申请表》并加盖公司公章;
2“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正本或副本)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申请第二张及以上法人一证通所需材料
《上海市一证通用法人数字证书申请表》,填写表格后打印并携带以下材料到就近服务网点申办。
2、“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正本或副本)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首次申请的证书及证书密码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二选一)。
二、非本市注册登记的法人
上海市一证通用法人数字证书申请表(加盖公章)
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单位基本情况(变更)核定表(人保经办机构发放)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住房公积金登记证或汇缴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已有数字证书用户
已申请的证书介质及证书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