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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有多可怕!借4万还150万!2万元贷款要用上海的房产还

2022/7/23 7:39:14发布61次查看
“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而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
“套路贷”犯罪的发展蔓延,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而且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诱发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辍学、自杀、卖房抵债等严重后果,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4万欠款如何飙升到150万?只需三步走
第一步
就是先诱使借款人借贷,随后以行规为由,哄骗借款人签下高于所借款项一倍甚至数倍的欠条。
比如借10万元,欠条写的却是20万元。
第二步
是“伪造”银行流水。借款人签下欠条之后,“小额贷款公司”会哄骗借款人前往银行转账取款并拿走现金,留下银行流水作为证据。
比如“小额贷款公司”会与借款人一同到银行转账,他们先将欠条上允诺的金额20万元打入借款人卡中,接着让借款人取出,然后拿走其中的10万元,而借款人却没有拿到还款单。
第三步
就是“平账”,也是在这一步,原本的账务可能膨胀几十倍。一旦借款人违约,“借贷公司”就会用“平账”的方式解决。
4万变150万
2万元的贷款,要用上海的房产去还。“套路贷”的目的,就是让受害人倾家荡产
借款2万元,却签下10万借条
2016年年初,家住上海年近七旬无儿无女的老田手头紧,想找人借2万元过渡一下,机缘巧合找到了一个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公司要求老田押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等证件,但每月只需还400元钱。
老田带着证件到该公司借钱时,被经理吴涛告知,根据行规,贷款2万元要写10万元的借条。老田觉得,对方不至于为了这点钱坑自己,而且这是“行规”,于是签下了10万元的借条。
老田说,签下10万元的借条后,贷款公司还要求他到银行做个假流水以完善证据。老田表示,自己也怀疑过,可贷款公司的经理吴涛信誓旦旦,他不由得相信了他。
贷款公司给老田银行卡里汇入10万元,使之与借条上的数额相匹配。接着贷款公司要求老田将10万元全部提现,将多余的钱以现金的方式退给他们。扣掉首月利息400元,老田只带走了19600元。
日后回忆起此事,老田十分后悔,他说当时自己并不知道已经遭遇了“套路贷”的手段之一:虚高贷款数额——把2万元的贷款虚假抬高到了10万元的数额。
公证贷款50万,以房抵押
老田没想到,10万元借条只是套路的第一环。没多久,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又以对公司和老田负责为借口,叫老田配合他们做个50万元贷款合同的公证,并以老田家的房子做抵押。
老田说,自己想拒绝,可贷款公司威胁他,不做公证就马上还钱。老田担心贷款公司要他按照借条的数额还10万元,便咬牙做了公证。
公证做完,贷款公司同上次一样要求老田配合他们去银行做假流水。贷款公司先向老田银行卡汇了50万元,然后要求老田将50万元现金取出来还给他们。
吃一堑长一智的老田将贷款公司汇给他的50万元一分不留地还给了贷款公司,还让贷款公司打了张收条。可是老田并没发现,贷款公司没有在收条上标注日期。
还钱遭拒收,老田流落街头
老田说,出了这事,自己赶紧打电话咨询了做律师的同学,同学建议他立即将最初的2万元贷款还清。老田接受了同学的建议,联系贷款公司想还款2万元,可是贷款公司却不接受这笔还款。
吴涛就是当初老田贷款2万元时接待他的吴经理,可如今吴经理却说,他们公司从未借钱给老田,这钱是他们公司的员工刘吉借的,让老田将钱还给刘吉。老田这才发现10万元的借条确实是刘吉打的。可他找到员工刘吉还钱时,刘吉却一口咬定老田借的是10万元,不是2万元。
无奈的老田回了家,却遇到一个叫李金文的人。李金文手持有老田签字的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条,说老田已将房子以10万元4年的价格租给了他。不知所措的老田报了警,在派出所里,老田说没有出租,可李金文一口咬定说租了,并出示了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条。警方无法辨别谁真谁假,只得让双方走司法渠道。
此后,持有租赁合同的李金文每天都上门骚扰老田夫妇,忍无可忍的老田起诉了李金文,希望法庭判决这份租赁合同无效,让他没想到的是,败诉的竟是自己。
法院对李金文出具的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条上的签字做了笔迹鉴定,结果显示上面的签字确实是老田本人的。老田惊觉,当初贷款公司拉他去做50万贷款合同的公证时,让他签了一堆资料,他看都没看就签了,这份租赁合同与这张租金收条很有可能就混在其中。
老田辩解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条是被骗签的,可法庭无从判断,只能依据现有证据判决老田败诉。一审宣判后,李金文就率人强行住进了老田家,并将老田夫妇赶了出来。
老田败诉,房被拍卖
李金文等人“套路贷”老田并住到他家里的目的,是卖掉老田的房子。将老田夫妇赶出家门以后,“套路贷”这伙人启动了下一招:通过法庭公开拍卖老田家的房子。
“套路贷”这伙人向法院出示了两个证据:第一个是当初老田为借2万元而签下的10万元借条,第二个是在公证处做的那笔50万元的公证贷款。他们说连本带息,老田共欠他们63.5万,要求法院裁决。
借条、银行付款凭证、公证书三个证据加在一起,“套路贷”可谓“证据确凿”。立案后,通过申请,法院查封了老田家的房子。如果老田官司败了,他的房子就会被强制执行,公开拍卖。
老田心里清楚,第一张借条的10万元钱自己很难向法庭说得清。第二张借条的50万元,自己还给了对方并索要了收条,他自以为没问题。可对方辩解说,50万元的收条上并没有标注日期,不能证明他们收到的就是借条上的这50万元。
事已至此,老田焦头烂额,百般无奈。
警方重拳出击,老田回家了
据上海警方调查,“套路贷”针对的受害人多是上海本地居民,名下有房产且自控能力差、消费不理性、缺乏法律和金融常识的人群。“套路贷”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招揽生意,并以个人名义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个人民间借贷的假象。
2016年8月开始,上海警方在全市展开了“严厉打击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2017年11月初,上海警方总共打击掉“套路贷”团伙158个,抓获了犯罪嫌疑人840人,批捕448人,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亿多元。本次行动中,坑骗老田的犯罪团伙的主要成员都被抓获了。
欺骗老田的那个“套路贷”团伙主要负责人名叫徐银平,他就是最初接待老田的吴经理。徐银平和他的同伙承认是在诈骗。据调查,欺诈老田的团伙涉嫌20多起案件,涉案金额达2000多万元,其中有多名受害人的房产已被他们变卖,损失巨大。
至此,一桩环环相扣的“套路贷”案件告一段落。涉嫌欺诈老田的“套路贷”团伙的主要成员都被上海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而之前他们以借款为由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于涉嫌诈骗犯罪已做撤诉处理。
老田与老伴儿,准备将房子好好整理一下,选择一个合适的日子搬回去。
五万借款变三百万巨债 上海男为还套路贷“假结婚”还赔上两套房
“不是所有的钱,都可以借的。”这句电影里的唏嘘,用来描述市民张先生的遭遇,再合适不过:一笔3万元的信用卡欠款,短短两年间,在小额贷款公司手中竟演变成300余万巨债,张先生与父母名下总计两套房产也被先后“抵债”。与张先生“空口无凭”相比,所谓的“贷款公司”却拿出了“完美证据”:张先生亲笔签名的合同,银行的流水证明,甚至还有张先生本人参与的“公证材料”……
日前,上海普陀警方从上千条银行流水转账中,梳理出层层隐藏的犯罪证据链,揭开隐藏在“借贷纠纷”背后涉嫌诈骗、伪造证明的违法事实,成功打掉一个以小额贷款为名非法牟利的犯罪团伙。目前,已有三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5万借款,4次“平账”成300余万巨债
“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这辈子都不会碰信用卡这东西。”80后的张先生说下这番话时,整个人落寞不已,刚刚过去的半年,为了将自己解救出“套路贷”深渊,六旬父母已倾尽一生积蓄,名下房屋也一度朝不保夕。
2015年9月,张先生因信用卡透支3万元,经朋友介绍,向一家小额借贷公司贷款5万元。按“业务员”王某的要求,张先生照“行规”写下了11万元借款,随即在对方陪同下,前往银行柜面制作了11万元转账流水,并由对方带着走过监控区。而实际上,做完上述步骤,王某监督张先生将大部分现金归还给自己,实际只借给张先生4.3万元——7千元作为当月利息与手续费扣除。王某解释称,如不能按期归还5万元,那么就要履行11万元的违约合同,本息叠加按月滚利。
2015年下半年,合同到期之际,张先生无力还款,王某一边用张先生银行卡反复制作银行划账流水,一边又将张先生带到另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要求张先生配合对方“平账”。记者了解到,所谓“平账”,即另一家“贷款公司”代张先生归还上家欠款,同时签下更大金额的借款合同。业内人士向记者解释,“平账”标志着借款人真正“入局”,表面由第三方偿还债务,实际进一步垒高了借款总额,涨幅可达几倍甚至数十倍,而“平账”中包含名目繁多的“手续费”,则一并计入贷款人的借贷总额。
“平账”期间,曾某要求张先生以其名下普陀曹杨地区的一处房产作为抵押,向其放贷56万元,张先生写下的欠条则垒高到80万。2016年6月,债务缠身的张先生为偿还欠款,又与第三家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平账”,写下了230万元欠条,短短三个月时间后,面对每月6万元的高息,张先生彻底陷入“利滚利”死局,贷款公司则提出抵押张先生名下第二套房屋用以还债。
据张先生介绍,因该房屋所有人包括六旬父母,这些人逼迫其偷偷复印双亲身份证与房产证,再与一名陌生女子“结婚”并“离婚”。此后半月间,违法人员胁迫张先生远赴山西朔州,由无业人员朱某和蒋某冒充张先生父母,在当地一公证处办理了房产委托证明,将桃浦地区的房产“强行过户”到张先生一人名下,对该房屋进行抵押操作。
时间转眼来到2017年9月,张先生父母收到了来自机构的房屋抵押通知,老人一番追问,这才从儿子口中得知前因后果,为帮独子还债,老人先后倾尽一生积蓄,但仍杯水车薪。11月21日深夜,普陀公安分局真如派出所大厅内,张先生与六旬父母最终选择报警求助。此时,历经4次“平账”后,张先生已总计欠下了300余万巨债,其与父母名下的住房,则被悉数抵押给了不同“贷款公司”。
数千“债务流水”锁定“非法牟利”
接报后,普陀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民警调查发现,相比张先生的“空口无凭”,“贷款公司”层层套转的借贷记录背后,“无比清晰”的银行流水与监控流水几乎制造了“完美”的借款凭证。通过对张先生的遭遇的仔细梳理,民警最终在数千条“债务流水”中,成功固定了违法人员“非法牟利”的痕迹。在远赴山西当地的公证处进一步固定证据后,该团伙实施诈骗的违法事实最终浮出水面。
民警指着银行流水记录解释道,这些小额贷款公司完全没有从业资质,他们刻意制造被害人已取得合同款额的“假象证据”,实际则以伪造公证材料等形式,侵占被害人房屋,属于典型的“套路贷”诈骗行为。
和以往的“套路贷”案件不同,本案中,违法团伙连被害人的共有产权房也未放过,并险些得手,令被害人双亲无家可归,那么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呢?看守所内,犯罪嫌疑人蒋某的交代令人深思,那份远赴山西朔州制作的房屋委托公证几乎成为“套路贷”帮凶。蒋某称,他们一行在当地公证处不仅没有核查身份证件,且全程数分钟就完成了签字,事后,蒋某本人得到了3000元报酬。记者多方了解到,短短半年间,该公证处竟接连制作了47份涉及上海地区的公证材料,目前,这些材料均已在案件调查期间被当地部门撤销。
事实上,早在2017年4月5日,上海市司法局就已下发了《关于暂缓办理民间借贷类公证等事项的通知》,规定自当日起,上海全市范围内公证机构所有涉及民间借贷类公证一律暂缓受理;4月5日之前已经受理的一律暂缓出证。涉及出售、抵押房产等处分性委托公证,公证员无法判断是否用于民间借贷的,也适用这一规定。此外,残疾人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申办涉及非民间借贷类出售、抵押房产等处分性委托公证时,公证机构应当要求公证申请人指定一名近亲属现场陪同,并对其真实性予以核实。此举有望进一步从源头上杜绝公证材料为违法人员利用的可能。
目前,涉案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余犯罪嫌疑人也被警方上网追逃,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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