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5月1日起实施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三项重大举措,全国预计今年将减轻市场主体增值税税收负担超过4000亿元。
5月1日,上海市税务局局长马正文在实地调研企业首日开票情况时指出,本次深化增值税改革是我国继营改增之后的又一项减税降负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税收公平、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红利的逐渐释放将对改革激发新活力、市场涵养新税源起到积极意义。
根据国家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要求“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自今天起,分别调整为16%和10%”。这就意味着,从今天起,消费者购买进口产品会享受更低的税率。
另外,按照新的规定,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标准统一到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第三项举措是试行留抵退税,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称:“根据经营实际及进项构成,初步测算降税率的改革措施,预计本年度将为企业减少增值税税款约600万元。”该公司主要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在此次降低税率改革措施颁布前,其增值税税率主要为11%的工程建筑及17%的货物销售。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布了关于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的四个征管配套文件,对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及税率调整相关配套规定进行明确,使相关改革在基层落实有了操作依据,以帮助纳税人更好享受改革红利。四个征管配套文件明确了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前后相关征管规定、税率调整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后出口退免税规定以及税率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变更规定。
为让更多纳税人了解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上海市税务局针对新老税率适用、申报表填报、一般纳税人转登记等政策内容,已经通过纳税服务厅、上海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博微信等途径,多平台、多维度、立体化开展了对内对外政策培训辅导,纳税人可通过上述途径进一步获取相关政策内容及资讯。
马正文表示,上海税务部门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聚焦实体经济、聚焦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聚焦小微企业、聚焦公平待遇,不折不扣落实好增值税三项减税减负措施,把国家的减税“大礼包”及时送到每个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