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导读:
2018年6月21日下午,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召开了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工作推进会,总结上海自贸试验区在金融服务业扩大开放领域已开展的工作,推出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 进一步形成开发开放新优势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金融服务业扩大开放的部署,推动我国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落地,加强上海
国际金融
中心与
上海自贸区
建设联动,将上海自贸区打造成为扩大金融开放的新高地,继续保持上海自贸区金融业对外开放度的全国领先地位,进一步形成开发开放新优势,2018年6月21日下午,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召开了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工作推进会,总结上海自贸试验区在金融服务业扩大开放领域已开展的工作,推出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 进一步形成开发开放新优势的意见》。
出席工作推进会的领导有: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区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杭迎伟,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党委书记、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郑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委员、副主任孙辉,上海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严伯进,上海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裴光,上海银监局巡视员张光平,浦东新区区委常委、副区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陆方舟,浦东新区副区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陈希。参加工作推进会的还有各类外资金融机构的代表,他们分别是:摩根大通集团、法国兴业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欧诺中国、新加坡星展银行、国泰世华商业银行、土耳其实业银行等外资银行的代表,工银安盛人寿保险、德国安联保险集团、富卫人寿、永诚保险、韦莱保险经纪、怡和保险经纪、中怡保险经纪等中外资保险机构的代表,瀚亚投资、安本投资、先锋领航等跨国资管的代表,以及穆迪中国和paypal中国等外资评级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代表。
杭迎伟表示,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上海自贸试验区从设立伊始就肩负着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重要使命,四年多来在金融开放创新和扩大金融服务业开放方面形成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联动是上海自贸试验区的独特优势,上海自贸试验区最有基础也最有条件将国家金融服务业开放重大举措率先落地,着力打造扩大开放新高地,率先形成金融开放新优势。杭迎伟指出,作为上海金融中心的核心承载区,上海自贸试验区具有两大独特优势。一个是功能完备的要素市场体系,并且已经在国际化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另一个是门类齐全的金融机构体系,目前已经形成了金融服务业的产业集群优势。杭迎伟表示,上海自贸试验区要加快落实中央战略部署,率先形成金融开放新优势;要更好发挥金融中心核心功能,打造金融服务业集聚的新高地;要形成改革创新的合力,全面落实金融开放新举措。
肩负历史使命,体现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新优势
2017年,浦东新区金融增加值达到2700亿元,占全市的半壁江山,占新区地区生产总值的28%,是新区第一大产业。截至今年4月份,浦东共有银证保持牌金融机构1011家(其中:银行类267家,证券类461家,保险类283家),第三方支付机构20家,地方监管机构(小贷、担保)31家。新兴金融机构6878家,其中融资租赁1850家,私募投资机构5028家。此外,浦东的金融专业服务机构数量也已经达到2179家。各类金融机构总数超过1万家。
金融业已经成为浦东对外开放最重要的窗口。从第一家外资银行、外资保险的设立开始,浦东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在中国金融开放史上的“第一”。目前,浦东集聚了全国近半数的外资法人银行和外资保险机构,全球管理规模排名前十的资产管理公司中的8家(另有18家机构排名前五十,有23家机构排名前一百),是全国金融业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地区。
上海自贸区挂牌以来,借助于政策等优势,多项金融业对外开放试点项目落户:全国首家cepa项下的合资全牌照券商——申港证券、全国首家专业再保险经纪公司——江泰再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全国首家合资信用保险销售公司——太平洋裕利安怡保险销售公司。现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已经成为全国金融开放程度最高、外资金融机构最密集的地区,外资银行、合资公募基金、外资保险公司的数量均位列全国第一,最有能力、也最具备条件承接金融服务业全面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
上海自贸区持续做好“金改40条”的协调推进和落地实施工作,在率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不断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和不断加强金融监管等领域均取得了众多创新成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提供可复制推广的创新经验。上海自贸区积极拓展自由贸易账户功能,深化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一体化业务,支持金融机构依托自由贸易账户开展金融创新业务。截至今年4月末,已有56家金融机构通过分账核算系统验收,共开立71437个自由贸易账户;自贸区内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额达到8126.6亿元,占到全市的52.5%;已有812家企业发生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95家企业取得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备案通知书,其中52家企业已开展试点。
集聚外资金融机构,打造上海自贸区金融业发展的新动力
过去一段时间,上海自贸区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扩大金融开放、争取先行先试的六方面举措,迅速行动,储备了一批外资金融项目,并正在推进相关项目落地。
目前,上海自贸区储备的外资金融机构项目类型涵盖了银行、证券、基金、保险、评级、第三方支付等几乎所有金融业相关领域,既有新设金融机构,也有存量机构申请金融牌照、增加外资股权比例,或者扩大业务范围等;开放对象涵盖了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士、新加坡等欧美发达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上土耳其、约旦等发展中国家,以及中国台湾地区;项目的股东背景雄厚,均为国际上的大型、知名金融机构,影响力大、号召力强;而且,这些外资项目多是全国第一家或第一批,具有很强的先发优势,有力体现了上海自贸区作为“对外开放程度最高的自贸区”,作为“先行者中的先行者”的定位。前不久,上海自贸区的英国韦莱保险经纪公司和怡和保险经纪公司已获批扩大经营范围,充分体现了上海自贸区在对外开放上的新优势。
在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方面,上海自贸区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沪港通”,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债券通”,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的“黄金国际板”平稳运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原油期货正式上市,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的境外投资者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熊猫债”发行主体和规模不断扩大。
上海自贸区积极为外资金融项目落地开展相关协调服务。一是建立了上海自贸区外资金融机构落户服务团队,对外资金融机构落户提供全程服务支持,为外资金融项目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提供绿色通道。二是建立了上海自贸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精准招商工作例会制度,为重点外资金融项目落地提供政策咨询与协调服务。三是协助外资金融机构寻找国内合作伙伴,如在摩根大通银行和法国兴业银行设立合资券商时,上海自贸区金融服务局为他们推荐了优秀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部分企业已和外方达成了合资协议。四是为外资金融机构提供长期政策支持。如韦莱保险经纪2004年就落户在浦东新区,近几年享受到浦东新区的人才奖励和企业贡献奖励,有效支持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在此次金融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中,韦莱保险经纪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率先扩大了经营范围。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 进一步形成开发开放新优势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金融服务业全面对外开放的战略部署,率先推动我国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落地,加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联动,将上海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扩大金融开放的新高地,继续保持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业对外开放度的全国领先地位,进一步形成开发开放新优势,制定以下意见:
一、实施吸引外资金融机构集聚的新政策
(一)扩大上海自贸试验区银行业对外开放。支持外国银行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支持外资银行扩大业务范围。支持商业银行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鼓励外资投资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借鉴境外监管沙盒经验,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银行业务创新监管互动机制,支持银行业务开放创新。
(二)扩大上海自贸试验区证券业对外开放。支持设立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支持已设立的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提高外资股权比例。
(三)扩大上海自贸试验区保险业对外开放。支持设立外资控股的人身险公司。支持设立外资保险集团、再保险机构、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公司。支持外资保险经纪公司扩大经营范围。探索推进巨灾债券试点。
(四)支持境外中央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代表处或分支机构。支持境外评级机构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支持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
(五)支持管理规模靠前、投资理念先进、投资经验丰富的跨国资管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外资资管区域总部。支持外资资管公司、机构投资方参与设立陆家嘴资管联合会,搭建上海自贸试验区资管行业综合发展平台。
(六)支持开展实质性业务的外资机构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支持境外飞机租赁公司利用上海推动租赁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在保税区设立项目子公司或区域中心。推进融资租赁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注册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融资租赁公司项目子公司,共享母公司外债额度。围绕国家“一带一路”等战略,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拓展海外租赁市场。
(七)对银、证、保持牌类金融机构及其分、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含spv)、私募投资企业、金融专业服务机构,依据公司类型全部或部分给予落户奖励、贡献奖励和人才奖励。对重点外资金融机构落户上海自贸试验区,加大奖励力度。
(八)上海自贸试验区对在扩大金融服务业开放中新设的重点外资金融机构及承载重要金融创新试点的外资金融项目给予表彰。
二、建立便利外资金融机构落户的新机制
(九)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缩减上海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推进金融服务领域对外开放。加快推进金融业简政放权改革探索,不断深化金融领域的“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分析评估和事后备案管理。
(十)进一步优化上海自贸试验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精准招商工作例会制度,为重点外资金融项目落户提供政策咨询与协调服务。
(十一)建立专业服务于上海自贸试验区外资金融机构的专业团队,对外资金融机构落户提供全程服务支持,为外资金融项目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十二)建立与各国驻沪机构和国际经济组织的合作机制,依托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外办事处,构建全球招商服务网络。
三、构筑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新平台
(十三)在金融监管部门的统一布署和支持下,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稳步推进资本项目管理的便利化和可兑换,先行先试外汇管理改革,拓展自由贸易账户的投融资功能和适用范围。
(十四)支持境外投资者参与上海证券市场,支持境外创新企业在沪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争取年内开通“沪伦通”;持续深化原油期货、“沪港通”、“债券通”、黄金国际板的金融创新;支持上海保交所搭建国际再保险交易平台,探索建立保险业“一带一路”国际再保险共同体,进一步提升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全球金融资源配置能力。
(十五)增强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一带一路”的功能。推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市场的深度合作、互联互通。加强上海自贸试验区与境外人民币离岸市场战略合作,稳妥推进境外机构和企业发行人民币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机构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
四、开创金融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新格局
(十六)深化陆家嘴金融城和张江科学城双城联动。发挥小微增信基金政策效应,引导信贷资金重点向科创企业倾斜。加快建设企业上市培育基地,优化从股改到上市的服务链,鼓励企业在本市上市挂牌,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引导金融服务资源聚焦张江科学城,构建全生命周期的科创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十七)推动浦东新区产业创新中心建设,设立产业创新中心发展专项资金,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