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自贸区的上海也是众多商业保理公司注册的选择地,那么在上海注册商业保理公司都有哪些规定呢?下面阳光奥美来介绍一下上海商业保理企业注册规定。
商业保理企业设立程序
(一)设立内资商业保理企业向试点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试点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告知申请人设立条件,并于收到申请人登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向试点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发出征询函。由试点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启动联合征询机制,并于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意见。
(二)设立外资商业保理企业向试点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经核名并符合设立条件的外资商业保理企业,由试点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出具批准设立文件并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需要由市商务委批准的,由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报市商务委批准。
(三)试点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登记后,将商业保理企业相关信息报送市商务委。
注册商业保理企业提交的材料
(一)一般企业设立所需材料
(二)商业保理企业设立方案:
1. 投资者基本情况介绍及相关证明;
2. 投资者或其关联实体从事商业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管理等相关行业的经历说明;
3. 投资规模分析、资金来源说明;
4. 财务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重大风险事件应急制度;
5.拟设保理企业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拟开展保理业务的行业和领域、组织管理架构、效益分析以及风险控制能力分析、业务操作流程及特点。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风险控制部门管理人员情况介绍及有关证明。
(四)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商业保理企业变更程序
有下列事项变化的,应当参照设立程序申请变更;其他变化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申请股权转让;
(二)增加新股东;
(三)合并;
(四)分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