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税法的不断完善和征税手段的逐步规范,纳税人不仅要履行好纳税义务,同时也要尽可能地减轻纳税人负担。
一般来说,避税可以认为是纳税人采取利用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他本应承担的纳税数额。避税所使用的方式是合法的,而且不具有欺诈性。避税是对已有税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缺陷所作的显示说明,它说明了现有税法的不健全特征。税务当局往往要根据避税情况所显示出来的税法缺陷采取相应措施对现有税法进行修改和纠正。所以,通过对避税问题的研究可以进一步完善国家税收制度,有助于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发展。
企业合理避税的前提条件是:依法纳税、依法尽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细则和具体税种的法规条例,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进行合理避税,才能视合理避税为企业的权利,才能受到法律和社会的认可和保护。
在财会税务实践中,针对税法中“非违法”内容,纳税人是可以合理运用的,这从税法建设本身来看,是有利于推进税制改革。因为,税法中“允许”、“不允许”和“应该”、“不应该”的内容实际上使企业同时得到了“非不应该”、“非不允许”的内容。正是这些法律上的“非不应该”、“非不允许”内容构成企业合法及非违法避税的依据和途径。
在财会税务实践中,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有对税法中“非不允许”、“非不应该”的成功利用。对每一个具体的纳税人来说,理解、分析和研究合理避税并不断进行实践,这不仅直接可以给纳税人带来的经济收益和货币收入,使他们创造的商品价值和商业利润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归纳税人自己,而且还能够帮助纳税人正确树立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从而提高纳税人素质。
合理避税不同于偷税、逃税,它不是对法律的违背和践踏,而是以尊重税法、遵守税法为前提,以对法律和税收的详尽理解、分析和研究为基础,是对现有税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的缺陷的发现和利用。同时,合理避税有助于保证政府和执法部门及时发现税制及税法中所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实践来健全税收制度,完善税法,有助于实现经济生活规范和社会生活规范化,有助于建立一个健全的法律社会,有利于我国在世贸组织这个大家庭中与国际社会接轨,有利于我国企业的健康发展。
避税概念在外延上有宽、狭之别。国际上将避税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接受避税,另一类是不可接受避税,二者的划分是以是否违背法律意图作为根据。可接受避税是指与法律意图相一致的避税即大概念下的避税。
1、合理避税要筹划:
事先进行规划、设计、安排。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企业交易行为发生后,才缴纳流转税;收益实现或分配后,才缴纳所得税;取得财产后,才缴纳财产税,这就从客观上提供了纳税前事先做出筹划的可能性。另外,经营、投资等各方面,税法都有针对性,其征税对象的不同,税负也不同,这就向纳税人表明可以对税负进行筹划。但如果经营活动已经进行,表明应纳税额已经确定,如果再去图谋少缴税,就不是税收筹划,而是偷逃税收了。由于税法作为一种法律既有稳定性也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变动性,所以进行税收筹划应该时刻关注税法的变化。在体制转轨尚未完成、税法调整较为频繁的现阶段,此点尤应重视,因为税法一旦调整,税收筹划的依据可能消失或改变,筹划的结果就完全可能与当初进行筹划的预期相反。换言之,企业的决策者和财务人员应当重视并及时了解税法的变化、调整,据此相应调整税收筹划的策略和方法,企业可以通过决策选择来降低税收负担,使税收筹划成为可能。任何一个税法的调整,其内容本身就可能是新的税收筹划的基础,但关键在于决策者如何因地制宜地运用税收筹划手段,来实现企业的利润增长。本开发区熟悉招商政策,具成功的办证经验和处理复杂事务的能力。能指导入住企业合法经营,合理税负。
2、合理避税要合法:
税收筹划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负义务,属逃税行为。征纳关系是税收的基本关系,税收法律是处理征纳关系的共同准绳。纳税义务人依法缴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现实中,企业在遵守法律的情况下,常常有多种税负的纳税方案可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