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图。上海市工商局供图
今后,企业在上海办理注销登记,一般内资企业可减少注销办理时间14个工作日,一般外资企业注销办理时间可减少17个工作日。简易注销程序实施后,时间普遍缩短一半。
9月6日下午,上海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委、市人保局公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海市工商局局长陈学军透露,上海将全面推行简易注销登记,今后,工商、税务等部门将改过去串联办理为并联办理,在办理注销时可同步发布注销公告。
澎湃新闻(thepaper)记者从上海市工商局获悉,该《意见》是四部门在不断探索试点简易注销的基础上,结合2018年大调研中了解到的企业注销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后,推出的一项改革成果。
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注销工作,仅2018年就召开了7次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商讨企业注销的问题。《意见》出台之前,工商、税务、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共同进行了多次沟通,旨在打通部门间的注销业务流程,实现企业信息的互通共享。
“重点破解堵点痛点,降低企业注销制度成本。”陈学军指出,《意见》进一步梳理了前期企业清理专项工作中形成的退出机制,着力解决企业股东(出资人)失联、缺失、不配合等原因导致注销受阻的传统“堵点”问题,切实破解企业注销难顽症。同时,明确对营业执照遗失的企业,无需先行补照,对法定代表人无法代表公司提出注销申请的企业,无需先行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
比如,原先,企业注销针对内资和外资有不同的办理时长。针对外资企业注销,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再加45个自然日的公告日期;针对内资企业,则需要37个工作日再加45个自然日的公告日期。改革后,各部门将一改过去串联工作的模式,为并联模式。也就是说,一边办理注销手续、一边可以同步进行公告。陈学军指出,今后企业注销公告也不仅仅只能在纸媒上刊登,而是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
《意见》指出,今后企业注销工作将充分尊重企业自主权和自治权。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均可以选择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注销。
上海市工商局披露,上海将坚持需求导向,全面推行简易注销登记。上海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可以无需进行企业清算。上海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对没有拖欠社保费的企业,通过信息共享与智能推送,可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上海市商务委则指出,涉及外商投资的企业注销中,要针对负面清单以内和以外两种不同情况来办理。2017年,上海共有190家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注销,2018年上海已有76家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注销,其中97%以上为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