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xxx路xxx弄xxx号公有房屋承租人为郑军(化名),该房屋内户籍在册人员为郑军、郑军之子、郑军的侄子。
案外人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2014年12月8日作出的黄府征[2014]4号房屋征收决定实施房屋征收,征收代理人为案外人上海市黄浦区第五房屋征收事务所。
①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②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③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事务所,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系争房屋属于征收范围内。2015年1月3日,经协商,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黄浦区第五房屋征收事务所与郑军签订了《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被征收的上海xxx路xxx弄xxx号公有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为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33,59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评估均价为32,19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价格补贴系数为0.3,套型面积补贴为建筑面积15平方米。
①被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金额=评估价格+价格补贴;
②评估价格=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③评估均价=被征收范围内居住房屋评估总价÷居住房屋总建筑面积;
④价格补贴=评估均价×补贴系数(该区为0.3)×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型面积补贴=评估均价×补贴面积(每证补贴面积标准为15平方米);
⑤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居住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20%,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80%+价格补贴,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房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按规定增加套型面积补贴。
被征收的居住公房认定建筑面积为22平方米,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款计1,321,315元、装潢补偿10,625元、搬迁费1,000元、家用设施移装费2,000元、建筑面积补贴150,000元、临时安置费6,000元、速签奖励费130,000元、无搭建补贴100,000元、选择货币补偿补贴500,000元;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约定期限内搬离被征收房屋的,每户奖励150,000元,建筑面积25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平方米增发3,000元。
以上就是关于上海市房屋征收的征收主体、征收部门以及征收补偿和补贴的计算标准。(更多精彩文章请点击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