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房地产估价报告网上备案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宣布从2018年7月1日起,对取得本市备案证书或者资质证书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含房地产估价分支机构)及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的网上备案,适用本规定。同时,上海鼓励估价机构将房地产咨询服务类报告网上备案。
在此项政策的规定下,上海备案的估价报告由备案估价机构、备案估价师承担责任。该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对于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表示:
上海此次出台估价报告网上备案管理的政策,很大程度上说明了一点,即通过备案政策,规范房地产股价行为,也实现了报告可查可监管的效应。
过去房地产估价行业中存在高估和低估等做法。比如说对于部分土地项目来说,存在低估做法,导致土地交易金额减少,并带来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而对于部分项目来说,存在高估的做法,尤其是二手房买卖中有类似情况,存在骗取贷款的做法。类似估价报告过去管理方面不到位,导致估价报告错误多、套路多、真实性少等问题,这都是这个行业需要警惕的内容。
通过此类网上备案管理制度,也防范估价中的价格随意更改的现象,有助于防范部分随意更改价格等做法,进一步体现了房地产市场估价领域受规范的导向,也有助于当前估价行业的积极健康发展,对于房地产市场的价格稳定和交易秩序稳定都有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