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租车公司 发现在汽车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汽车的特定要求和对汽车制造的选择,出资向造车厂购买汽车并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分期支付租金的一种融资模式。
在租赁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汽车所有权即转归承租人所有。同时,承租人有权选择如何处置该车。汽车融资租赁资金不足。汽车租赁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购置车辆,资金回笼相对较慢,经营过程中更新车辆又需要大量的后续资金。目前,我国的汽车租赁企业基本是自筹资金,缺少金融机构的支持,导致车辆使用时间过长,磨损现象严重,更新速度慢,难以成规模,更无力在网络化方面投入更大的资金。
汽车融资租赁发展的交易平台不成熟。目前市场上所有的汽车融资租赁公司都没有被允许进入央行的征信系统。各个租赁公司凭借其拥有的有限信息来评估顾客的信用状况。导致的结果是严重削弱了融资租赁公司事先控制风险的能力,而且也失去了事中督促客户按时还款的重要手段。
我国对于以动产作为融资对象的交易缺乏统一的登记系统。就算汽车等特殊物品有登记系统,也缺乏全国统一的登记系统。汽车的抵押登记一般是通过当地车管所进行的,每个地方的登记制度和要求都不同,这大大增加了融资租赁公司的运营成本。汽车融资租赁方案不统一。在汽车租赁业务中有着这样一个问题,在市场调节下的价格是有机的调节,然而在面对汽车租赁的各种问题的面前,经常存在租赁方案不统一。从淡旺季的需求量到车型车款的市场价格波动还是会引起租金的大幅变动。在用户与用户之间的区别大,由于汽车使用的程度不同,造成的汽车残值也将不同。并且各地区之间的业务开展形式也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