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
百问之第八期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
闵行民政救助干部将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心,学习《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条例》、落实《条例》,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埋头苦干,干出无愧于人民的新业绩。
老规矩,继续政策解读,送上满满的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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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问:
新《条例》与96版《社会救助办法》相比较,有何特点?
《条例》出台,具有五个鲜明特点:布局结构科学、内容体系完善、体制机制优化、操作流程规范、价值导向鲜明。
第五十九问:
新《条例》与96版《社会救助办法》相比较,有何不同要求?
《条例》明确了六项具体救助要求:
一是明确了政府、街镇救助职责(第五条市、区政府和各部门职责、第六条镇、街道职责);
二是明确了救助对象范围(第九条对象范围、第十条低保对象、第十一条低收入对象、第十二条支出型对象、第十三条特困对象、第十四条受灾对象、第十五条临时救助对象);
三是明确了救助内容与方法(第三章全篇,从第十六条到第三十条,针对各种救助对象,明确救助方式);
四是明确了救助程序(街镇“确认”而非“审批”)(第六条镇、街道职责);
五是明确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第四十二条);
六是明确社会救助人员行政职责及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镇、街道相关人员职责)。
第六十问:
《条例》实施了,咱们都咋宣传的?
为切实抓好《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提升闵行区救助水平,优化救助工作机制,结合我区实际,闵行区开展了《条例》宣传“4个100”系列活动:
100场救助政策宣讲。分别在闵行区、镇街道、村居三个层面,对干部、经办人员、群众进行宣讲,提高政策宣传率和普及率,保障困难群体“求助有门”,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
100项救助咨询服务。在村居委、社区、开放广场摆摊设点,进行便民咨询,同时开通区民政爱民救助热线(64883384),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社会救助这一暖心事业的良好氛围,以优质的助困服务提升困难群众感受度和满意度;
100题政策问答。利用微信平台,推送《条例》百问和救助政策、公益活动、慈善募捐、帮困项目宣传,为困难群体答疑解惑,提高群众的知法、懂法、守法意识;让群众了解我区的社会救助工作动态,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100家困难群众与慈善超市结对。利用14个镇、街道慈善超市平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各与就近10家特别困难群众结对,开展针对性帮扶活动,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
最终,通过组织《条例》宣讲,落实救助政策,强化救助服务,扩大社会救助社会影响力,提升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
第六十一问:
《条例》宣传,四个100活动,开始了吗?
开始了。《条例》宣传四个100活动,4月24日,在莘庄镇文体中心启动了。市、区民政局和各镇、街道的救助干部都参加了。
第六十二问:
《条例》实施了,困难群众那些方面会有体会?
相对以前救助办法,《条例》解决了救助制度层级偏低问题,提高了救助效率;明确了非沪籍人员,也要纳入临时救助对象;推行了救助“一网通办”;整合了各条线(9+1)救助政策;为各区临时救助留好了空间。
第六十三问:
《条例》是法律,与别的部门规定不会有冲突吧?
不会的。新《条例》正确处理好了“四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了与上位法(国务院第649号令)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好了继承(1996年《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与创新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好了民政与其他部门救助的关系;四是正确处理好了当前救助与长远帮扶的关系。
政府各部门,都要对标《条例》,结合本级职责,依法研究出台与《条例》相关配套措施,促进《条例》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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