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中医药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社会办中医机构——承志堂是调研的其中一站。
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上海共有410家社会办中医机构,其中中医医院4家、中西医结合医院2家、中医门诊部153家、中医诊所251家。和2013年的297家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相比,五年内增幅近40%。其中已有75家社会办中医机构成为医保定点单位。
上海这400多家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的现状如何?
建议逐步开放社会办中医机构纳入大病医保
“目前本市多数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规模体量小、人才资源匮乏、专科专病特色不显著,靠自身单打独斗难以有所突破。”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会长闫东方说。
“首先是政策配套落地问题。” 在闫东方看来,当前对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还缺乏引导性的准入标准;现行法规规章和政策中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各区在引导支持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的规划还不明晰;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涉及的部门多、部门间协同性较差,国家鼓励和支持民营医院发展壮大的各项支持政策并未得到有效落实落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尚不健全,政策配套不完善,缺少多部门协同监管规范。
调研中,万承志堂的坐堂中医表示,每天来看病的病人很多,但很大部分还不能纳入大病医保,给患者造成一定经济压力。
“当前一系列政策和法规为社会办中医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外部环境。” 闫东方认为,上海明确对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社会办中医门诊、诊所、中医馆不作布局限制,还取消数量和地点限制并优先审批,展现了上海改革进取、开放包容的姿态。但一系列政策目前还缺乏系列配套实施细则,建议加强区域卫生规划的引导,确保规划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权威性。
他表示,对中医医疗机构的准入应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向社会力量开放。同时严格规范机构的运作,严禁超范围经营。加强财政扶持力度,如对认定为本市临床重点专科的给予支持鼓励。允许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承担基本医疗、家庭医生签约、公共卫生及政府指令性任务。完善医保支持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加入医保定点,公开医保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逐步开放具有中医专科专病特色的社会办中医机构纳入大病医保。
改变人才匮乏的被动局面
大部分中医医疗机构存在 “人难招、人难留”的问题,人才基本处于“沙漏型”结构,主要以新毕业学生和退休人员为主。
据对本市社会办中医机构的调研显示,大于60岁以上的医生骨干占医生总人数的50.5%,缺乏年富力强且有一定经验的中青年骨干队伍,不利于机构的长远稳健发展。绝大部分的机构在专科专病建设上受限于人才的匮乏,难以形成特色。
闫东方建议,进一步支持人才流动,加强专科专病特色品牌培育。在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师承教育,遴选人才去跟师,让名老中医开展师带徒;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对高级人才引进的保障措施;积极推进医师多点执业,联合名老中医定期坐诊,设立名医工作室,发挥老专家作用;鼓励高等医学院校与优秀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合作,支持优秀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申请成为高校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或临床教学基地;加快全职中医医师的引进和培养,改变人才匮乏的被动局面。
医联体建设和分级诊疗机制未健全
本市医联体建设中目前虽有个别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但绝大多数机构依然排除在外,社会办卫生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分级诊疗与转诊问题主体仍为公立转公立模式,而对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互转很难实行。本市公立医院普遍快速扩张,服务领域和范围从普通病、常见病到疑难杂症,从基本医疗服务到特需医疗服务无所不包,社会办医发展空间受到挤占。
目前,本市正在积极推动医联体建设和分级诊疗,闫东方建议,医联体建设中应吸纳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支持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协作和交流,发挥公立医院的品牌、管理和科研优势,促进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提升科教研水平,提高防病治病能力。“一方面可强化区域医疗资源整合,盘活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办医主体的积极性,提升社会办医发展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通过医联体可以实现医联体内的人才资源适度流动,部分解决社会办中医机构的人才短板和患者来源问题。”
对不良记录者提高监管频次
伴随着中医药事业大发展,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面临着机构规模大小不一、专业人员层次不一、行业信誉亟待提升等问题,行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动态追踪、政策引导、诚信监管、咨询评价、标准制定等举措。
“进一步创新行业的医疗服务和监管模式。”闫东方建议,将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纳入本市中医质控中心的指导范围,通过公立医院与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双向转诊体系,组建医联体,带动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双提升。提高诚信经营水平,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在日常监管、行业评审、推先评优等工作中对诚信记录良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宣传;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不良记录者提高监管的频次,定期公开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的执业(经营)情况,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机制、医疗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实“黑名单”制度,对“黑名单”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曝光,建立并落实不良机构的退出机制。
他还建议,充分发挥协会在指导、服务、自律、维权、监管的职能。支持行业协会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价。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王海燕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苏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