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10日晚间的一则实名举报后,上海银行的股价连续几天应声下跌。举报信是上海衡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国良所写,他举报上海银行副行长黄某涉嫌违法给宝能发放国有银行265亿元贷款。
对此,上海银行先后发布声明和澄清公告,表态给予宝能集团的所有授信业务不存在违法违规放贷行为,以及衡源企业及相关公司在上海银行的贷款全部出现逾期等。
网易财经发现,上海衡源当年拿下百联集团资产包的资金,很大程度上或来自上海银行的贷。目前,徐国良和上海银行的官司,才刚刚开始。网易财经在裁判文书网上查阅司法文件发现,上银虹口支行已经向法院申请了针对徐国良及其相关公司总计超过14亿元的财产保全。而接盘的宝能相关公司,也要面对“前任”留下的债务纠纷。
举报信指责黄某联合“深圳宝能集团,步步设局侵吞衡源企业所有的百联中环、徐汇滨江项目近200多亿优良资产,违法套取国有银行265亿元贷款。” 徐国良认为,上海银行2018年向宝能集团违法放贷120亿元,以及将“尚未完成交割、仍然属于衡源企业的百联中环、徐汇滨江项目作抵押,再给宝能集团放贷145亿”。
对此,上海银行回应表示,其向宝能集团的授信属于正常商业行为,“本公司给予宝能集团的所有授信业务均按本公司审批授权规定全流程审批,相关授信不属于副行长审批权限,且不存在违法违规放贷行为。”
举报信指出,上海银行给予徐国良一方在百联中环、徐汇滨江项目的贷款合计107亿元,利率在6.2-6.6%之间;而上海银行给宝能集团的贷款扩大到了265亿,且利率不到5.1%。 上海银行的回应证实了上述利率不到5.1%的说法,“公司在符合监管规则的条件下履行了对宝能集团相关公司贷款的审批手续,目前用信余额78.64亿元,贷款利率5%,高于同期本公司房地产贷款利率最低定价。”
举报信认为,“上海银行违法放给宝能集团的120亿元贷款中,第二笔40亿元和27亿元的资金用途也纯属虚构”,宝能集团无法拿出足额的资产作担保,质押物价格虚高;“120亿元贷款发放后,宝能集团迅速将其中大部分挪作他用,只将其中34.4亿元转给了空壳公司”;“上海银行120亿元贷款先后分3期顺利进入宝能集团”;宝能集团在并购过程中“空手套白狼”等。
上海银行则在澄清公告中指出,上海银行“对宝能集团发放的相关授信均有明确用途,并全程封闭操作,不存在贷款资金被额外套取的情况。”具体来看,上海银行“自2012年与宝能集团建立信贷关系,除承接衡源企业项目公司相关贷款外,对宝能集团发放的其他贷款余额为135.4亿元,平均利率为5.99%,与本公司同期发放的房地产贷款利率水平相当;依据审慎评估原则,抵质押率不超过70%。”
百联中环:长期在普陀区政府规划中
在《举报信》可以看到,徐国良主要提到了百联中环、徐汇滨江项目。 公开信息显示,2018年11月27日至29日,上海市普陀区2019年区委、区政府工作研讨会举行。在这个为期两天半的研讨会上,普陀区规土局负责人作了《关于普陀区形态规划展示的报告》。正是在这份报告里,透露出一个信息,至晚于报告发布,深圳宝能接手了中环百联项目。
根据这份报告,“中环百联城市更新”属于“城市功能提升项目”,未来将推动中环百联整街坊商办地上面积约70万平方米的整体城市更新项目,打造商业办公综合体。此外,交通方面也会有所提升。报告并未提及宝能接手的具体时间和金额。
不过,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官网的一则“领导动态”消息显示:2018年3月8日,普陀区领导走访上海百联中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与企业负责人交流座谈,了解企业经营情况以及困难和需求。“针对企业提出的希望政府借助百联转型改造的契机,统筹协调打造周边整体景观环境,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等建议,罗勇伟给出积极回应,表示将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进一步做好企业服务的职能。” 再往前看,在“上海普陀”2017年6月8日发布的《提升中环商贸区功能“十三五”规划》中,提及“着力提升中环商贸区形态功能”,其中要“以中环百联二期项目转让为契机,加快更新计划”。而在(普陀区)“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表中,列出了百联生活广场这一项目,该项目的预计总投资为10亿元,资金来源是“社会资金”,启动年份是2015年,建设单位是上海衡源集团。
由以上信息可以看出,中环百联一直在普陀区政府关于中环商圈的规划范围之内。而至少到2017年6月,在政府的规划文件中,该项目还属于上海衡源集团筹款开发建设;在2018年3月普陀区官员走访了百联中环,了解企业的困难和需求;到了2018年11月底,宝能已经接手该项目。 烂尾楼的接盘史 工商资料的变更,或许可以进一步揭示该项目的发展。 百联集团2015年5月15日官网的一则消息显示:“百联集团‘资产包’(建配龙项目、兴力达项目、濠泉项目)被一家大型房地产企业一举摘得。”可以看到,在这则官网的消息中,最重要的接手方,是以不具名的形式呈现的。而且外界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在猜测这家“大型房地产企业”的真实身份。后被证实,这家公司正是上海衡源。
这一转让要追溯到2014年的5月6日,当时百联集团首次挂牌转让上海兴力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兴力达”)、上海建配龙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建配龙房地产”)、上海濠泉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濠泉”,核心资产为徐汇区286b-3地块,即徐国良提到的徐汇滨江项目)这三个房地产项目的100%股权及债权。
彼时,上海兴力达挂牌价格为16.5亿元,上海建配龙房地产挂牌价格为31.5亿元,上海濠泉挂牌价格为24.6亿元,三个项目总金额达到72.6亿元。 在三个地块中,“上海兴力达”和“上海建配龙房地产”的核心项目即百联中环项目。2006年百联集团在兴力达地块上建立了百联中环购物广场,即百联一期项目。此后,百联集团将百联中环广场从兴力达公司中独立出来。到2011年时,曾有消息传出,百联中环项目其他部分将启动二期建设,其中商业部分为百联中环生活广场(即建配龙项目),但此后一直未能有更进一步消息。 上述首次挂牌转让无果后,同年10月8日,百联集团再次挂出这三个项目的出让信息。此时,上海兴力达的挂牌价格为14.85亿元(折让1.65亿元),上海建配龙房地产的挂牌价格为28.44亿元(折让3.06亿元),上海濠泉的挂牌价格为24.51亿元(折让0.09亿元)。三个项目合计金额为67.8亿元,较上次折让了4.8亿元。
根据出让公告,上海兴力达和上海建配龙房地产被要求“捆绑转让”。 这一结果也符合之前市场的分析,既上海兴力达和上海建配龙房地产并非“优质资产”,濠泉公司的徐汇区286b-3地块则更受欢迎。但第二次挂牌转让再次“流产”。 2014年12月,百联集团拆开上述三个项目,单独出让徐汇滨江地块,即上海濠泉100%股权及债权,挂牌价格为24.6亿元。 但是,拆分并未使得项目顺利售出。2015年3月,百联集团第四次将上述3个项目打包挂牌出售,总价 为65.34亿元,不到11个月间,这三个项目的总价比首次挂牌的72.6亿元已经折让了7.26亿元,即打了9折。
之后便是2015年5月15日百联集团官网低调宣布百联集团“资产包”(上海兴力达、上海建配龙房地产、上海濠泉)被一家大型房地产企业拿下。 而这家房企的身份,并未立刻被外界知晓。 蹊跷的是,随着这家房企被揭开面纱,同上海衡源一同来到大众面前的,还有89.1亿元的交易价格。这一价格显然远远高于百联集团的挂牌价格,对于多次流拍的项目,还能被高溢价收购颇为罕见。
徐国良的债务黑洞
尽管百联集团在2015年5月官宣上述三地块被卖出,但接手的上海衡源压力也不小。 可以看到的是,与徐国良有关联的企业曾多次出质股权。其中云南斗月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斗月矿业”)、上海上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上盛房地产”)和上海衡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尤其值得关注。
根据天眼查,徐国良在斗月矿业持股41.49%并担任董事长,而他和斗月矿业曾分别在2014年11月26日和2015年7月17日(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日期),出质8339.79万元的股权和800万元的股权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下称上银虹口支行)。 根据天眼查,徐国良持股80%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的上盛房地产,有10次股权出质的记录。有趣的是,在这10次股权出质中,出质人均为徐国良,质权人均为上海廪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廪溢投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日期的时间跨度为2015年4月27日——2018年7月19日。记录显示,仅2018年7月19日的两笔股权出质状态为“有效”,其余8次股权出质的状态均为“无效”。 廪溢投资由绿地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9.48%,后者由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而成立于2000年1月31日的上海衡源,注册资本2亿元,实缴资本1.5亿元。根据天眼查,徐国良持股76.75%,徐国胜持股15%,徐国平持股8.25%,该公司有20次股权出质记录。上述出质记录显示,出质人分别为徐国良、徐国胜、徐国平和上海衡源,质权人分别为廪溢投资、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该笔股权出质的设立登记日期为2016年7月12日,下称该公司为上银瑞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上海广微投资有限公司和一位名为 尹某的自然人。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日期的时间跨度为2015年4月24日——2019年3月4日,目前仅2018年7月20日的3笔出质记录和2019年3月4日的1笔出质记录的状态为“有效”。计算可知,目前徐国良、徐国胜、徐国平已将股权悉数出质。
值得注意的是,上银瑞金由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持股,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则持有后者90%的股权。 此外,值得注意的还有,上海衡源曾在2018年6月25日将部分股权出质给一位名为尹某的自然人。而在同一日,徐国良还将另一家由其持股75%,名为西藏阿里朋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3日注册资本1000万,实缴资本1000万)的公司股权,悉数出质给一位名为朱江的自然人。 一份民事判决书则透露出尹某的身份,她出生于1996年,住在山东济南(也有一份民事裁定书称其住在上海市长宁区)。而她和上盛房地产、上海兴力达之间,有民间借贷纠纷。
而从上文提及的上海兴力达、上海建配龙房地产、上海濠泉三家公司的股权变更和股权出质等信息中,更能清晰的看到徐国良拿下百联集团上述3个项目的资金,或许正来自上海银行。 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的上海兴力达的变更记录显示,2016年4月20日,公司投资人(股权)由上海百联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衡源,也就是说,此时的上海衡源完成了对百联集团资产包的收购;2个月后的2016年6月20日,公司投资人(股权)由上海衡源变更为乾苑投资(上银瑞金持股89.16%,上海衡源持股10.83%),这或许也意味着,徐国良收购的钱很大程度上来自上海银行;直到2018年10月18日,公司投资人(股权)由上海乾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乾苑投资)变更为深圳方瑞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方瑞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在同日由徐国良变更为杨东。
上海兴力达有2条股权出质记录,其中一条显示,乾苑投资将股权悉数出质给上银瑞金,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日期为2016年7月7日。上文提到过,上银瑞金穿透后的控股股东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笔股权出质目前的状态为无效。 另一笔出质记录则显示,方瑞投资将股权悉数出质给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日期为2019年1月24日,该笔股权出质目前的状态为有效。
上海建配龙房地产的注册资本为12750万元,其股权变更记录和股权出质信息与上海兴力达类似,具体股权变更记录如下图所示:
根据天眼查,上海建配龙房地产也有2条股权出质记录。2016年7月7日,乾苑投资将股权悉数出质给上银瑞金,该笔股权出质目前的状态为无效;2019年1月24日,方瑞投资将股权悉数出质给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该笔股权出质目前的状态为有效。
上海濠泉的注册资本为76000万元,其股权变更记录如下图所示:
其中,2018年10月19日,上海濠泉的投资人(股权)由上海衡源、乾苑投资变更为深圳朗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朗运投资)。 上海濠泉有3笔股权出质信息,2016年7月12日,上海衡源和乾苑投资分别将股权出质给上银瑞金,这两笔股权出质的状态目前为“无效”;2019年1月24日,朗运投资将股权悉数出质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
由上述三家公司的投资人变更记录和股权出质信息可以看出,上海衡源当年拿下百联集团资产包(含上述三个项目)的资金,很大程度上或来自上海银行。 此外,徐国良和上海银行的官司,或许才刚刚开始。网易财经在裁判文书网上查阅司法文件发现,上银虹口支行已经向法院申请了总计超过14亿元的财产保全。 其中,上银虹口支行因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于2019年1月14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两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分别请求冻结斗月矿业、上盛房地产、徐国良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885,899,978.22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及权益;以及请求冻结上海衡源贵金属有限公司(穿透后徐国良控股)、西藏阿里朋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徐国良控股)、斗月矿业、上盛房地产、徐国良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529,686,616.66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及权益。两者相加,徐国良及其相关企业被冻结存款,或其他财产及权益将超过14亿元。法院支持了上银虹口支行的申请。
此后,斗月矿业就相关民事裁定上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驳回了斗月矿业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96年女子的3亿借款 接手了上述三个项目公司及资产,就面临着官司。 上文提到的1996年出生的尹某,正是这场诉讼的关键人。 尹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起诉了上盛房地产、上海兴力达,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18日立案。 通过民事判决书可以大致还原出的事实是:2018年6月20日, 尹某与上盛房地产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上盛房地产向尹某借款3亿元,借款年利率为24%,借款期限为半年。同时约定,抵押人上海兴力达应以其合法的大小球物业作为借款合同的抵押物,三方签订了《房地产抵押合同》。 2018年6月20日,广微控股公司通过公司账户,分多笔向上盛公司转账共计3亿元,均备注:代尹某借款给上海上盛,但上盛房地产逾期未能偿还本息。所以尹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上盛公司归还本息,上海兴力达在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上盛房地产表示公司经营困难,无力偿还;而上海兴力达则表示对相关合同有异议,以及“系争借款的抵押系在兴力达公司由原股东控制期间办理,现股东对此并不知情。根据兴力达公司原股东与现股东签署的《投资协议》及附件《承接债务清单》,本案系争债务不属于现股东应当承担偿还责任的范围”等。 一审法院判决上盛房地产向尹某归还借款本息。此外,法院判定,若上盛房地产到期未履行前述借款给付义务的,尹某可与上海兴力达协议,以相关房地产折价或申请拍卖、变卖该抵押物。 毫不意外,上海兴力达提出了上诉,并要求追加广微控股有限公司为案件第三人。 值得一提的是,上文提及,上海衡源曾于2019年3月4日将股权出质给上海广微投资有限公司。而根据天眼查,上海广微投资有限公司正是该民事判决书中提及的广微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此外,根据天眼查,广微控股有限公司和徐国良或有弱相关性。具体来看,徐国良在上海城隍铂金饰品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而这家公司是上海城隍珠宝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后者则由上海广微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如上文所述,上海广微投资有限公司是广微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审法院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的争议焦点为是否应当追加广微控股有限公司为本案第三人,以及上海兴力达是否应当承担房地产抵押担保责任。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属实,对于焦点一,法院认为,借款协议系由 尹某与上盛房地产之间协商签订,实际履行过程中由广微控股有限公司代尹某向上盛房地产进行支付,在广微控股有限公司向上盛房地产进行支付的银行客户回单附言处均注明:代尹某借款给上海上盛,上盛房地产亦确认已实际收到3亿元借款本金,上盛房地产亦明知该款项系广微控股有限公司代为支付,上海兴力达作为抵押担保人在上述借款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均未对此提出异议,故广微公司基于信任关系代尹某向上盛公司支付3亿元借款本金的行为,不影响本案借款法律关系的有效成立。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海兴力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与上海上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尹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中关于两个争议焦点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