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公布《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规划建设上海-浙江、辽东半岛等10大沿海渔港群,建设形成93个渔港经济区。其中,重点支持升级横沙一级渔港为中心渔港,形成集水产品交易、水产品加工、冷链物流、远洋渔业、休闲渔业、海洋文化展示等为特色的渔港经济区;重点支持新建芦潮港一级渔港,形成集远洋渔业、保税农产品展示和交易、农产品冷链物流、海洋文化展示、滨海旅游等为特色的渔港经济区。
上海-浙江沿海渔港群涉及上海市和浙江省宁波市、舟山市、台州市、温州市,大陆岸线长2329公里。区域内海水产品总产量504.04万吨,拥有海洋渔船30377艘,分布有大小渔港256座,其中中心渔港10座,一级渔港17座,二级渔港19座,三级及以下渔港210座,目前渔船安全避风容量24750艘,有效避风率71.66%。规划支持建设中心渔港11座(其中新建中心渔港1座,由现有中心渔港扩建7座,由现有一级渔港升级为中心渔港3座),建设一级渔港12座(其中新建一级渔港3座、改扩建现有一级渔港9座),渔船安全避风容量达到29250艘,有效避风率达到93.21%,推动形成横沙、芦潮港、嵊泗、岱山、定海、普陀、奉化、象山、台州中北部、台州南部、洞头、瑞安、巴曹、霞关14个渔港经济区。
横沙渔港经济区
该区域内海水产品总产量9.93万吨,拥有海洋渔船416艘,分布有大小渔港19座,其中一级渔港1座(横沙一级渔港),二级渔港座,三级及以下渔港17座。规划期内重点支持升级横沙一级渔港为中心渔港,推动形成集水产品交易、水产品加工、冷链物流、远洋渔业、休闲渔业、海洋文化展示等为特色的渔港经济区。
芦潮港渔港经济区
该区域内海水产品总产量19.79万吨,拥有海洋渔船901艘,分布有三级及以下渔港10座。规划期内重点支持新建芦潮港一级渔港,推动形成集远洋渔业、保税农产品展示和交易、农产品冷链物流、海洋文化展示、滨海旅游等为特色的渔港经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