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出台《侵害商业秘密纠纷审理指引》(下称《指引》),旨在进一步统一对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的裁判思路。
近年来,侵犯商业秘密案件逐渐增多,法官在审理该类案件时面临诸多困难,如何有效指引该类案件的审理成为法院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指引》应运而生,分别对固定原告诉讼请求、固定被告的答辩意见、确定案件审理规则、固定争议焦点、查明要件事实、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这6个案件审理的环节予以了规范。
在固定原告诉讼请求方面,包括审查原告提起诉讼的主体是否适格,原告主张商业秘密的范围,原告主张被控侵权行为的内容,原告主张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原告是否提出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以及行为保全申请。
在固定被告的答辩意见方面,包括审查被告对于原告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的答辩意见,审查被告对于答辩意见中的相关主张是否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明,如果被告的抗辩意见涉及案外人时,应审查是否有必要追加案外人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
在确定案件审理规则方面,包括询问当事人是否对案件进行不公开审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应当进行不公开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确定涉密证据质证规则。
在固定争议焦点方面,根据当事人的诉辩意见,结合涉案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对没有争议的事实以及存在争议的事实分别加以固定、明确,在后续的审理中重点围绕争议事实进行举证质证。
在查明要件事实方面,明确审查具体范围,包括审查商业秘密权属的证明,商业秘密是否成立的证明,被控侵权行为涉及的信息是否与原告的商业秘密相同或者实质相同,被控侵权人与涉案商业秘密是否有“接触”等。
在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面,包括确定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或者赔偿损失,查明确定原告所受损失、被告侵权所获利润、许可使用费、权利人支付的合理开支等。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