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问题
日前,财政部部长肖捷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
谈及房地产税,
明确未来的房地产税
将按照房屋评估值征收。
具体如何操作?一起来看看吧!
房地产税征收原则确立
肖捷在上述文章中,首次明确了房地产税将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
房地产税按照房屋市场价值评估
此次肖捷文章提到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此前业内达成共识的按评估值征税首次明确。
业内专家表示,房屋的评估值应是房屋市场价值,而非房产原值(即购房时价格),但由于近些年房价上涨较快,因此最终评估值应该会有折扣。
如果房地产税来了,谁受影响最大?在中心城市囤积了大量住宅的人伤害指数★★★
从目前民意来看,在中心城市实施“累进制、惩罚性”的房产税,是很有可能的。拥有多套房产的人压力会非常大,到时候会出现集中抛盘,对中心城市短期房价构成影响。这可能意味着,囤积大量房子的人财富将显著缩水。盲目购买了旅游物业、养老地产的人伤害指数★★★★
如果不是顶级旅游区,不是配套好、位置佳的房子,旅游地产只能等着免征房地产税。如果不能免征,则其持有成本大增,加上利用率不高,这类房子将成为鸡肋。
加杠杆、超承受能力买多套房的白领
如果房地产税的开征,会让房价进入一个平稳期,房子很难套现。这些人“死扛现金流压力”的期限就会加长,生活会变得比较痛苦。在三四线城市囤积了大量住宅的伤害指数★★★★★★
由于多数中西部三四线城市人口增长乏力,很多家庭都拥有多套房,所以很难通过出租转嫁房地产税,而卖房子很有可能找不到“接盘侠”。
上海:2011年已开始房地产税试点
其实,上海早在2011年就开展对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的试点工作了,之后的每年年底,上海市税务部门都会发布缴税通知。
小编掐指一算,今年的缴税通知很快就会发布啦~下面就来看看上海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情况吧!
征收对象
征收对象是指《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施行之日(2011年1月28日)起——
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
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
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税收减免
又是一大笔让人心疼的支出!好在有以下6种情况,是可以减免这笔费用的,快来看看你有没有符合?
6大减免情况
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
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2、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3、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4、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5、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6、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