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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第一批补贴目录》和《2017年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第一批补贴目录内各项目补贴标准》近日公布,凡符合补贴条件的劳动者参加补贴目录内项目的培训或鉴定,可按本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4月1日起实施
《2017年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第一批补贴目录》和《2017年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第一批补贴目录内各项目补贴标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劳动者报名参加的补贴培训项目在2017年4月1日以后开班的,按此次公布的目录和标准执行。
覆盖9大类培训项目
此次公布的补贴目录内培训项目覆盖制造与工程、运输与物流、结构与建筑、农林与绿化、商贸与旅游、社会与个人服务、创意与时尚、信息与通信和管理与咨询等九大类。
同时,根据相关行业技能人才紧缺程度,今年起,目录分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以及其他培训项目两类,以便分类确定补贴比例。补贴目录内,制造与工程、运输与物流、结构与建筑、信息与通信类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以及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标识为紧缺急需项目,补贴对象参加以上项目的培训或鉴定,可按本市职业技能培训紧缺急需项目的有关规定,对照补贴标准享受80%培训补贴。
2017年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第一批补贴目录
说明
1、标识▲的分类内含项目、标识▲的项目为紧缺急需项目;
2、职业(工种)等级名称统一为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五级相当于初级,四级相当于中级,三级相当于高级,二级相当于技师,一级相当于高级技师)。
一、职业资格鉴定项目
1
制造与工程▲
1. 车工(五、四、三、二、一级)
2. 电工(五、四、三、二、一级)
3. 电焊工(五、四、三、二、一级)
4. 电切削工(电火花成形)(五、四、三级)
5. 电切削工(电火花线切割)(五、四、三级)
6. 电切削工(二、一级)
7. 电梯安装维修工(五、四、三、二、一级)
8. 工具钳工(五、四、三、二、一级)
9. 工业废水处理工(五、四、三级)
10. 锅炉操作工(五、四、三、二级)
11. 化学检验员(五、四、三、二、一级)
12. 机修钳工(五、四、三、二、一级)
13. 机械产品检验工(四、三、二、一级)
14. 加工中心操作调整工(四、三级)
15. 冷作钣金工(五、四、三、二级)
16. 模具工(冷冲)(四、三、二、一级)
17. 模具工(塑料)(四、三、二、一级)
18. 磨工(五、四、三、二、一级)
19. 数控车工(四、三、二、一级)
20. 数控铣工(四、三、二、一级)
21. 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四、三级)
22. 铣工(五、四、三、二、一级)
23. 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五、四、三、二、一级)
24.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五、四、三、二、一级)
25. 装配钳工(五、四、三、二、一级)
2
运输与物流▲
26. 仓储管理员(五、四、三级)
27. 道路客运汽车驾驶员(四、三、二级)
28. 起重工(五、四、三、二级)
29. 汽车维修工(五、四、三、二、一级)
30. 汽车维修工(美容装潢)(五、四级)
31. 汽车维修工(车身整形修复)(五、四、三、二级)
32. 汽车维修工(电器维修)(五、四、三级)
33. 汽车维修工(车身涂装修复)(五、四、三、二级)
34. 物流服务师(仓储配送)(四、三级)
35. 物流服务师(国际货代)(四、三级)
3
结构与建筑▲
36. 工程测量员(五、四、三、二、一级)
37. 灭火救援员(五、四、三级)
38. 消防设施操作员(五、四、三级)
39. 智能楼宇管理员(四、三级)
4
农林与绿化
40. 淡水鱼类养殖工(五、四级)
41. 护林员(五、四、三级)
42. 花卉园艺工(五、四、三、二级)
43. 食用菌生产工(五、四、三级)
44. 园林绿化工(五、四、三、二级)
45. 有害生物防制员(五、四、三级)
5
商贸与旅游
46. 茶艺师(五、四、三级)
47. 评茶员(五、四、三级)
48. 西式烹调师(五、四、三、二、一级)
49. 西式面点师(五、四、三、二、一级)
50. 中式烹调师(五、四、三、二、一级)
51. 中式面点师(五、四、三、二、一级)
6
社会与个人服务
52. 保健按摩师(五、四、三、二级)
53. 保育员(五、四、三级)
54. 保安员(五、四、三级)
55. 钢琴调律师(五、四、三级)
56. 家政服务员(五、四、三级)▲
57. 讲解员(五、四、三级)
58. 美发师(五、四、三、二、一级)
59. 美容师(五、四、三、二、一级)
60. 速录师(五、四、三级)
61. 食品检验员(五、四、三级)
62. 手语翻译员(五、四、三级)
63. 形象设计师(五、四、三级)
64. 医药商品购销员(五、四、三级)
65. 眼镜验光员(五、四、三、二、一级)
66. 眼镜定配工(五、四、三级)
67. 养老护理员(五、四、三级)▲
68. 养老护理员(医疗照护)(五级)▲
69. 育婴员(五、四、三级)
70. 中药材购销员(五、四、三级)
71. 中药调剂员(五、四、三、二、一级)
7
创意与时尚
72. 宝玉石鉴别工(四、三级)
73. 宝石琢磨工(五、四级)
74. 服装制版师(四、三、二、一级)
75. 贵金属首饰检验员(五级)
76. 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五、四、三级)
77. 玉石检验员(三级)
78. 钻石检验员(四、三、二级)
8
信息与通信▲
79. 电子商务师(四、三、二级)
80. 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五、四、三、二级)
81. 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装接工(五、四级)
82. 广电和通信设备调试工(四、三、二、一级)
83. 互联网网络管理员(四、三、二、一级)
84.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cobol)(四、三级)
85.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java)(四、三级)
86.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net)(四、三级)
87.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fpga嵌入式应用)(三级)
88.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嵌入式应用-arm)(三级)
89. 计算机软件测试员(java)(四、三、二级)
90. 计算机软件测试员(.net)(四、三、二级)
91. 仪器仪表维修工(四、三级)
92. 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五、四、三级)
9
管理与咨询
93. 保安员(二、一级)
94. 创业指导师(四、三、二、一级)
95. 会展策划师(四、三、二级)
96.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
97. 社会工作者(社区助残)(四、三级)
98. 职业指导员(四、三、二级)
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
技能类
1. 白山羊饲养
2. 崇明老白酒酿造
3. 传统插花
4. 大棚蔬菜
5. 芳香美容
6. 工业机器人操作与示教
7. 工业机器人基本编程与维护
8. 柑橘栽培
9. 高尔夫球童服务
10. 瓜果栽培
11. 国际商务实务操作
12. 国际商务运营实施
13. 花式咖啡制作
14. 化工生产运行
15. 河蟹养殖
16. 经典咖啡制作
17. 健康照护▲
18. 家政服务▲
19. 林木栽培
20. 母婴护理
21. 母婴保育
22. 汽车营销
23. 三维cad绘图
24. 数控铣计算机辅助编程
25. t恤设计与印染
26. 物业设施设备操作
27. 物业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
28. 物业水电维修
29. 网络安全防护
30. 信息安全架构
31. 火灾风险控制
32. 消防设施检查与维护
33. 艺术插花
34. 化工生产安全
35. 机动车污染控制
36. 集成电路版图设计
37. 色彩管理
38. 陶艺制作
39. 创业能力
高新类
1. 办公软件应用(四级)
2. 多媒体软件制作(四、三级)
3. 计算机操作员(五、四级)
4. 计算机中文速记(四级)
三、专项培训项目
1. 中小微企业集中培训项目
2. 技能类定向培训项目
3. 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项目
4. 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
5. 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培训项目
6. 技师继续培训项目
7. 专业教学法培训项目
8. 校企合作培养项目
9. 高师带徒培养项目
10. 技能竞赛赛前培训项目
11. 岗位成才或自学成才项目
12. “直通车式”双证融通培养项目
13. 服刑戒毒人员培训项目
14.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项目
《2017上海职业技能培训第一批补贴目录内各项目补贴标准》
享受补贴培训的对象、补贴范围和标准
补贴对象
根据《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暂行办法》的规定,以下对象可以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含培训费补贴和鉴定费补贴。
1、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以下人员:
·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
·在职从业人员(其中也包括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
·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毕业学年学生;
·其他按有关规定批准的人员,如本市接收的退役士兵等。
2、外省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的以下人员:
·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的来沪从业人员;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外省市生源的毕业学年学生。
补贴范围和标准
根据补贴对象参加培训或鉴定的情况不同,可以享受不同种类和额度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1、培训费补贴(包含培训和一次鉴定两部分补贴费用)
以下补贴对象在本市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项目,鉴定合格的(含自鉴定考核之日起一年内补考合格),按以下比例享受培训费补贴:(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和补贴培训目录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查询)
·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100%培训费补贴;
·在职从业人员(含来沪从业人员)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50%培训费补贴;
·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含外省市生源学生)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高级及以上培训项目或创业能力培训项目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50%培训费补贴;
·经批准的其他补贴对象按相关规定享受培训费补贴。
补贴对象参加补贴目录内中级及以下或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的,鉴定不合格的,不予补贴;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高级及以上培训项目,鉴定不合格的,按照鉴定合格应补贴培训费的50%予以补贴。
补贴对象参加经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估认定为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a级培训机构或示范性培训项目的补贴培训,在享受培训费补贴时,补贴标准上浮10%。
2、鉴定费补贴
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含外省市生源学生)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中级项目或相当于中级的专项职业能力项目的鉴定且合格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鉴定费补贴。
3、自学成才、岗位成才补贴
补贴对象通过岗位成才或自学成才方式,未经培训直接申报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高级及以上项目鉴定且合格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相应补贴。
补贴次数
补贴对象一般每年可享受一次培训费补贴,对参加已获得相关证书的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在校学生的鉴定费补贴在其在校期间只可享受一次。
但在以下情况下,补贴对象可在一年内享受两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享受过一次培训费补贴后,年内因就业需要可以再享受一次定向培训的培训费补贴;
·补贴对象在享受创业能力项目培训费补贴的同时,年内根据开业需要可以再享受一次相关技能类培训项目的培训费补贴;
·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享受过一次鉴定费补贴的,还可享受一次培训费补贴。
培训费补贴申请
申领培训信息卡
劳动者需要参加补贴培训的,本人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就近区县公共职介部门申领“上海市职业培训信息卡”。
本办法实施前原已申领的上海市职业培训帐户卡可继续使用。
接受培训指导、选择培训项目
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应当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在区县公共职介部门指导下自主选择培训项目:
·在职从业人员持培训信息卡,及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持培训信息卡、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及《劳动手册》;
·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持培训信息卡、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学生证,及学籍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加盖院校或二级学院公章)。
劳动者的身份状态确定以申请培训项目时劳动力资源管理系统认定的为准,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未参加培训的,需重新确认身份状态。
提供银行账号
劳动者在选择培训项目的同时,应到申请培训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失业保险部门,提供由区县指定银行的本人银行账号。
参加培训
1、选择培训机构
劳动者选择培训项目后,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相应的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参加培训。
2、培训报名
培训报名。劳动者应在培训前持培训信息卡,及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办理培训报名手续。
签订协议。劳动者与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应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贴培训协议》。
缴纳培训费。三类人员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