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争议律师律师团队。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上海劳动仲裁律师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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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要求什么加班补偿?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明白了劳动纠纷的类型就可以正确适用劳动纠纷的处理程序了。我国规定的解决劳动争议纠纷处理途径有四种,即协商、调解、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诉讼。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纠纷的途径。协商解决的双方以自愿为基础,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仲裁程序。
2、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会受理该案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工会与企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纠纷,不适用调解程序,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若双方经过调解仍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程序适用于各类纠纷,但因签订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劳动部门会同有关方面进行协商处理,不适用于仲裁程序。除了这种争议,对于其他争议,仲裁程序是强制性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即应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纠纷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法院审判。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纠纷处理的*终程序,实行两审终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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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原、被告应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一)用人单位提交其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合同工,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固定工、临时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应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的证明。
(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或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
(五)劳动争议发生的事实根据(包括劳动争议如何发生的、争议的内容、能证明劳动争议案件情况的一切证据材料)。
(六)用人单位提供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依照的法律、行政法地方性法规、参照的规章的名称及适用的条、款、项、目、若依据是本单位的内部规定,则提供该规定的正本及复印件。